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2013/11/1__圖書館的自由資訊__學習心得。

這堂課老師介紹了公版著作宣言,其中也包含了很多要點。

主要的問答包含了:

Q:何謂公版著作?

A:
The Public Domain as aspired to in this Manifesto is defined as cultural material that can be used without restriction, absent copyright protection.

在此宣言內定義的公版著作,係指不受著作權限制與保護的文化資料。除了正式的公版著作之外,還包括很多有價值的作品,作者以授權的方式,讓它們成為類似公版著作的作品;經由著作權之例外與限制、合理使用與合理處理,個人可以使用這些被保護的作品。能夠增加近用我們的文化與遺產的這些重要資源,需要積極地維護,讓社會從共享知識與文化的中獲益。


公版著作的結構由兩種不同範疇的資料組成:1. 著作權消滅的作品
(於著作權法中包含之相關法條:第32、42437980條)

2. 必要的公共資訊不得為著作權標的
(於著作權法中包含之相關法條:第9、10-1條)

著作財產權消滅,著作人格權不會消滅。



志願公有與使用者特有

除了公版著作的結構核心外,還有其他的重要資源,讓個人可以自由地使用被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這些屬於當代文化與知識裡的「喘息空間」,確保著作權的保護不會干擾社會的特別需求以及作者的選擇志願。這些資源增加使被保護作品近用機會,部份資源祗容許特定型式的使用,或限制特定使用群才能用它們:

1. 著作所有權人志願分享其作品。
(於著作權法中包含之相關法條:第36~41條)

2. 以著作權的例外與限制、合理使用與合理處理,創造使用者的特有權利。

Voluntary commons and user prerogatives

In addition to this structural core of the Public Domain, there are other essential sources that enable individuals to freely interact with copyright protected works. These represent the "breathing space" of our current culture and knowledge, ensuring that copyright protection does not interfere with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society and the voluntary choices of authors. While these sources increase access to protected works, some of them make this access conditional on certain forms of use or restrict access to certain classes of users:

通則:

在這個科技與社會變遷快速的時代,公版著作是文化參與和數位創新的必要一環,需要積極地維護它。需參照若干通則來積極維護公版著作,為了保持公版著作的本意,在網路資訊社會的科技環境裡,得以繼續運作,在公版著作的結構下,建立以下的通則:

1. 公版著作是常態,著作權保護是例外。

2. 著作權保護祗能在必要的期限內為之,從保護及獎賞作者的智慧辛勞,和散布文化與知識的公共權益間,達成合理的妥協。

3. 已經公版的著作必須仍是公版著作。

4. 公版著作電子書的合法用戶,應可自由(再)使用、複製與修改該等作品。

5. 必須強制規定,不能以合約或技術保護的手段,限制近用或再利公版著作。
何謂孤兒作品?(請舉例作品?)

孤兒作品(orphan work)指實際上已經不會再出版,不太可能找到原版權持有人的作品。
自孤兒孤苦無依且乏人重視的概念。
在不同的版權法律框架下,孤兒作品的界定與調整方式不盡一致,
很多國家的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加上孤兒作品的多樣性等原因,
使得對孤兒作品的認定有一定難度和分歧。
其爭論主要是,「複製或發佈孤兒作品」是否合理?不少孤兒作品在公司倒閉或其他混亂情況下,連版權擁有者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擁有該物品的版權,在這情況下「版權法還應否保護這類物品」成為爭論。
不少人認為,這就是一個版權保護過強甚至多餘的例子。
為解決問題某些國家考慮以強制許可規範之。
在2007年,國際出版者協會(IPA)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IFLA)
已就孤兒作品獲取的主要原則達成一分協議,稱:
孤兒作品擁有版權,但是其所有者無法明確,且由希望獲取權利所有人的許可而使用該作品的人持有。

大致上重點有整理到的是這些(尚有缺漏的感覺,而且內容在這只顯示精簡版)

介紹了大量的法條以及公版著作的現況等等。

期望在收集更多資訊,並祈禱期中順利...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2013/10/28__Koha圖書館管理系統__學習心得。

這次卯起來再把筆電扛出來到課堂上使用了!

以避免研究印講義的問題。

這回主要是談到何謂自由軟體?何謂開放源碼?

以及介紹了世界各地其他也使用Koha的圖書館,

關於自由軟體,

簡單來說使用者可以自由運行、複製、發佈、學習、修改及改良軟體。

他們有操控軟體用途的權利。

重點是強調「使用者」的自由!

其定義為軟體使用者能:
  1. 以任何目的運行該程式 。
  2. 取得軟體的代碼(source code)並學習程式的運作、修改為你想要的樣子 。
  3. 隨意發佈軟體副本以幫助別人 。
  4. 隨意分發你修改的版本(包括代碼)給別人 。此舉可使你的版本惠及社群。
而最重要的理念還是在於自由的存在意義,

在於是使用者本身就該擁有的自由,而不該被限制使用等情形。


課堂後面,老師還操作說明了下載開放源碼以及自由的軟體之過程,

那些複雜的封包果然對我而言還是有難度去使用XD

另外期中考逼近,頗疑慮到底該如何考...

2013/10/25__圖書館的自由資訊__學習心得。

這次課堂開始前,老師先處理起先前同學們參與古騰堡計畫的進度,

經過了一連串的毛老師式指導(?)大致上同學們都完成了一定程度。

真是可喜可賀?

中間的一段插曲是,老師看到了我的繪畫作品而激出了一些談話XD

唉...總之希望可以開花結果~(?

之後便是繼續講解The Digital Public Domain的下一部份了,

主要還是像在學習翻譯課,了解的單字量太少了...

最後老師又提到期中考就快到了...整個感覺時間過很快,

而且考題推測很茫然XD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2013/10/18__圖書館的自由資訊__學習心得。

這堂課介紹了The Digital Public Domain這本書。

上課前又是一小段插曲,
關於講義的準備問題果然還是說不過老師...
只好再去花錢印。(重點是這次分量很多...沒有ipad只好任命...

解釋這本書的內容倒是滿豐富的,
不過大致上還是忙於查單字翻譯XD

重要的說明大概就在於此書的授權方式,
是使用創用cc授權條款,顯示於姓名標示3.0部分。
而使得此書可以被公開列印、販售與使用等等。

其次就是介紹一些目錄資訊、前言等等。
目前只講了前面一些部份而已,之後將繼續補完。

2013/10/21__Koha圖書館管理系統__學習心得。

終於又回到5A繼續上課了,
接下來是將KOHA進一步建置內容。

依據老師的要求是要先設立三種圖書館,
大學圖書館、高中圖書館以及公共圖書館各一種。
之後再建立超級館員以及讀者的帳號。
其中還要設定讀者類型以及屬性等等,
但這些都不是大問題,因此過程還算順利。

不過比較特殊的是建置Z39.50伺服器,
它是一種通信協定,為了置入一些書目資料,必須找尋公開伺服器。
在KOHA內輸入一些設定資料,似乎就能使用伺服器內的書目資料了。

之後就是要鍵入幾本館藏資料了,這是目前的進度。

2013/10/14__Koha圖書館管理系統__學習心得。

這堂課老師給我們看了一份2013年的圖書館自動化市場專題報導。
資料中顯示了關於許多自動化所帶來的商機,
以及自動化發展帶來的革新及其影響。

最有意思的是,報導中有列出大量的公司名稱,
將公司的發展歷程製作成一種表格。
表格顯示各公司間是如何的併吞演化,
到了最後僅剩幾間公司存在。

主要就是介紹了自動化的發展演進史,
以及自動化的轉型應是未來發展的主流。

在自動化的未來,館員該有何種不同的作為呢?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2013/10/11__圖書館的自由資訊__學習心得。

這次上課回到教室內,主題是解釋「資訊渴望自由」。
關於上一堂課處理的參與古騰堡計畫之進度,
目前僅達申請認證碼之程度,然後已經過了好幾天都無音訊了...


關於資訊渴望自由,首要需解釋資訊及自由,
資訊是指人類活動的紀錄,而說明自由則引自盧梭之翻譯名言: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最後導出的重要結論是:「規範下的自由才是自由,自然狀態的自由是野蠻」。

雖然老師說他理解了很久才聽懂,
不過我隱約之中似乎早已明白這樣的道理,
就有如人類在社會中求生存,
假設因為自身的慾望,而恣意放縱,能自由的實踐慾望,
為了金錢而強奪、為了性慾而姦淫、為了憤怒而殘殺等等,
理由是千奇百怪卻又無不奇怪,因為人類的慾望是無底洞且是獨特的。
因為實踐了這樣的自由,最後理當因果輪迴,造成對自身的衝擊,
又假設社會真無規範之存在,無法被制裁,
則會踏入最直接的物競天擇世界,可能遇到更強勢的人類而遭受同等待遇,
簡言之,這就是野蠻。
人類從野蠻之自由發展出獨特的社會流動而至現今,
已樹立了不同以往的規範性自由,
透過這樣的規範,使人們更易於互相合作,促使社會進步,
雖然物競天擇的理論是永遠存在的,
但不可否認的,規範性的自由造就了漸趨理性而平和的社會,
而這樣的自由也顯得更有意義而長遠。

在資訊自由盛行的世代中,數位及網路是重要的傳播骨幹,
然而,世界各地仍有部分觀念仍停留在過往的構思,
因而無以面對資訊自由帶來的衝擊,進而引發各種問題。
舉例而言,盜版是如此的猖獗,即使是不合法的,
,若音樂公司想處理盜版問題而花費心思,最終會發現其實是防不勝防且不符經濟效益,
公司營業目的是為了掙錢,過於追求正版已非適當的處置管道,
反之便該了解到,藉由盜版而能將作品流傳各地,亦可謂是一種行銷管道,
更能促進經濟效益,近來便改用別種方式來銷售產品。

說到這裡,人們更需要回想到資訊渴望自由的本源,
便是創意!人類文明的進步,歸功於創意的累積,形成了廣大的知識與創作。
不過這些創意存在與法律之保障又造成了矛盾之情形,
現行的智慧財產權法案,嚴於保護著作,殊不知有諸多從中獲益的是商人而非作者本人。
即使這些創作經過一段時間,法律認定屬於公領域後,雖然人們能自由使用這些資訊,
卻也暗藏被商人操作之無奈,而原著卻無以取得權利來解放自己的著作了。

此外,有列出自由文化作品之重要定義:

  1. 自由使用著作的權利,並且享用得到的利益;
  2. 自由研析著作的權利,並且應用獲得的知識;
  3. 自由製作與散布複製品的權利,著作的全體或部份、資訊或表述;
  4. 自由更改與改進的權利,並且散布衍生著作。

基於規範自由而能運用之資訊,使人們能夠隨時隨地自由的使用而不需擔憂侵權的問題,
並能幫助吸收知識且同時維護了知的權利,亦不受金錢的規制,進而促使快樂與進步。

之後老師還介紹了資訊渴望自由這個議題的歷史沿革,
以及對於資訊之各種不同觀點的議論作解釋。

其中的一項重點是,資訊的存在是自由的,其傳播應迅速而便宜、自由,
更重要的是,取得的資訊是否能了解與運用?否則其價值是過分昂貴的。
因為資訊本身必有其價值存在,該取捨的是基於人的需求與智慧,
倘若不需要這樣的資訊,則其價值是昂貴而無意義的。
對於需要的人而言,取得方便而能善加利用,其價值便適得其所而能便宜使用。


最後老師還談到先前報導CIA人員Edward Joseph Snowden的資料洩密事件,
他於2013年6月在香港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稜鏡計畫監聽專案的秘密文件
披露給了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
隨後,遭到美國政府及英國政府的通緝,目前求得庇護而藏身中。
他的行為可說是相當具有歷史意義的。

首先必須談到稜鏡計畫(PRISM計劃),
該計畫能夠對即時通信和既存資料進行深度的監聽,
許可的監聽對象包括任何在美國以外地區使用參與計劃公司服務的客戶,
或是任何與國外人士通信的美國公民。
由此可知其具有相當程度的侵權問題。

Edward Joseph Snowden在訪問時說自己:
「願意犧牲掉這一切(工作、收入、女友)(把真相告訴世人),
因為美國政府利用他們正在秘密建造的這一龐大的監視機器摧毀隱私、
網際網路自由、和世界各地人民的基本自由的行為讓他良心不安」。
同時也解釋:「細心地挑選了外泄的檔案,確保都是關聯公共利益的材料。
許多材料能造成更大的影響,但我沒有泄漏。傷害人不是目的,揭露真相才是」。

從這樣的事件,可以感受到一人挺身對抗國家的勇氣,
以及維護人權,捍衛真相的情操,著實是難能可貴的
雖然此舉對於該國家而言,可能造成國家安全受到打擊,
然而,人們是否該漸漸拋棄國家的觀念,更加重視人本身存在的權益與價值呢?